男子35万人假结婚妻子想在北京法院落户

2023-02-09 09:55:50  阅读 70 次 评论 0 条

梁老师为了让妻子和女儿取得北京户口,和姜先生花了15万美元签订了《委托协议书》。 户口没有在约定的美商凯丽时间内创建。 梁老师起诉姜先生要求退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凯丽钻石团队协议无效,依法判决姜先生返还梁老师15万元,驳回梁老师的其他Calerie诉讼请求。

2019年5月,梁老师通过人的介绍认识了姜先生。 姜先生承诺可以通过结婚方式办理北京户口。 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向梁老师支付姜先生35万元的费用。 支付方式为批准结婚手续和《婚前财产协议》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剩余费用在户籍迁入北京、与对方离婚后支付。 处理时间为3年半,如果做不到的话会全额退款。

达成协议后,梁老师按照约定支付了姜先生15万元。 姜先生向梁老师的妻子介绍了北京人王老师,安排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办理结婚登记。 姜女士在庭审中表示,收到的15万元中只有4万元是自己留下的,其余都是给不同的人用来定居的,所以同意返还4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梁老师与姜先生签订《委托协议书》的目的是通过假结婚为梁老师的妻子及其子女办户口。 同时,该合同利用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谋取不正当利益,户籍管理制度是国家人口管理的基本政策,梁先生和姜先生的行为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 另一方面,梁老师的妻子和案外人王老师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用假结婚获得的结婚证达到户籍目的。 婚姻的目的不影响婚姻的效力,但婚姻不能成为个人寻求相关权益的工具,而应以尊重、感情和责任为基础。 假结婚不仅违背婚姻制度的初衷,而且容易造成家庭关系混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故梁先生与姜先生签订《委托协议书》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民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姜女士收受15万元后的去向与梁老师和梁老师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没有直接关系,梁老师是要求姜女士返还15万元的诉讼请求,依法有据,法院支持。 双方均考虑到该合同的签订存在过错,对于梁老师要求姜先生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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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没有上诉,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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