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西安楼市松绑能否回暖

2022-11-20 22:32:12  阅读 105 次 评论 0 条

11月19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获悉,从即日起,西安市将对楼市限售房、限售房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其中外地迁入本地无房户,可直接购买首套二手房,临潼区等5个

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表示,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性住房需求改善,吸引各类人才在西安创新创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对楼市限售房、限售房政策进行了凯丽环球重大调整。

其中明确的美商凯丽是,从市外迁入本市、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后,可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房的无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在购房日前6个月在本市享受社会保险或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市限购区购房无需提供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符合西安市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内限购的基础上新增一套住房。

两个以上家庭购买的第三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纳入“普通家庭”类别。

临潼区、西咸新区泽东新城上林街道、泽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纳入西安市限房销售范围。

消除混乱

新旧政策有什么变化?

西安市住建局特别解读

1 .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各类人才在西安市创新创业,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报《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

2 .首次购买二手房的条件如何变化?

A )外地迁入本市户籍、限购区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取消购买首套二手房“购房前必须落户一年以上”的要求。

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房的条件由“持有本市《居住证》,购买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购买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采购条件如何变化?

答:购房前不再要求提交社会保险和税费相关证明材料。

人才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障、所得税等要求,以市委人才经营、市人社局公布的《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 《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等政策为准。

4 .如何理解“两个以上居民家庭”?

答:适用本《通知》的两个以上家庭包括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依法抚养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婚或者丧偶的,依法抚养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5 .两个以上居民的家庭购买条件有哪些变化?

(一)本市户籍二孩以上家庭,限购住房数由二套增加到三套。 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应当参照市政办发〔2021〕35号第(三)条的要求,落户满三年。

(二)非本市户籍两人以上的家庭,限购住房的数量由一套增加到二套。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照市建发〔2022〕92号第(二)条,应持有市《居住证》,并于购买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西安楼市松绑能否回暖

(三)两个以上家庭在限购区域参加新建商品购房登记的,第一套、第二套按“刚需家庭”类别登记,第三套按“普通家庭”类别登记。

6 .这次购房限制范围调整了哪些地区?

(010 ) 3010年下发后,西安市限购区域不含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泽东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托管限购区域)

知识提高

5年来西安多次调整楼市政策

华商报记者梳理西安楼市政策发现,从2017年1月1日起,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多次出台楼市调控和限购、限售政策。

(一) 2017.1.1

城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

从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范围内只能新增一套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房)。

)2) 2017.4.18

扩大购买限制范围

《通知》年满2年可以上市,限购范围可以扩大到城六区以外的长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

此外,在限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年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三) 2017.6.25

网络必须签字5年以上才能上市

外国人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障两年以上

2017年4月18日前,在限购范围内购买的商品房,自购买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期为准)起满5年后方可上市。 在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年后2年以上才能上市交易。

自2017年6月28日起,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含)

新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

(4)2017.9.13

西安市民有2套

外地人有1套不允许再购房

在新城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提供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1套住房。

(5)2018.3.30

西安商品住房开始摇号销售

西安市开始摇号售房,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

(6)2018.6.24

每个家庭一次只能登记一个项目

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Calerie机构销售住房;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

(7)2018.9.14

新建商品住房摇号政策细化

对新建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及公证摇号销售工作进一步细化。

(8)2019.6.20

临潼区首次纳入限购范围

西安西安房管局发布楼市新政,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

(9)2020·11.30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高层盖到7层以上才能拿预售证

西安市住建局等四部门明确:“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题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10)2021.8.28

购买二套需落户满3年

严控住宅用地土拍价

西安房地产市场调控升级,从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等提出了12条措施,以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主要包括: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购买二套需落户满3年,严控住宅用地土拍价等。

(11)2022.5.28

外地人在购房前需落户满1年

西安市规定,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12)2022.11.19

外地人落户即可购买二手房

西安市规定,从市外迁入本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华商报记者陈思存

来源: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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