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车库睡觉被碾身亡,司机被关一年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2023-05-25 06:20:21  阅读 80 次 评论 0 条

2021年9月,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一小区车库内,一名68岁的美商凯丽清洁工躺在车库通道里睡午觉,小区业主张海巨开车回家,像往常一样,通过摄像头识别后,开始驶入地下室,谁知道,这条自己开了凯丽钻石团队两年多的路线,突然发生了意外:通道上居然有清洁工在睡午觉。

事发后,根据小区监控显示,当天上午,两名受物业临时聘请的清洁女工提着清洁工具,打扫车库因下雨产生的积水。临近中午,她们为了方便,就把编织袋铺在车库通道上,就地午休。

张海巨开车回家,驶入车库通道后,径直碾过,最终,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事发当天,当地警方就将张海巨刑拘,很快,县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张海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张海巨家属则坚持认为这是一场意外事件:“我Calerie们或许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说这是犯罪,我们不同意。”案件庭审时,张海巨当庭表示,在进车库时,他没有看到有人躺在车库通道。

同时,张海巨的辩护律师也进行了抗辩,称本案现场客观环境地形特殊,致使驾车入库时存在一定视觉盲区,不应对驾驶人过分苛责;死者违反规定及常识,躺在车库通道地面休息,具有重大过错。

“过失致人死亡罪”系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没有预见;“意外事件”则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无法预见、不应当预见。

最终,经过长达一年的羁押和审理,2022年10月20日,汤阴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海巨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不过,虽然张海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事侵权,死者躺卧车库通道的行为,亦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张海巨应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9万余元。

目前,该案的刑事及附带民事的判决均已生效,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网友都纷纷叫好。确实,如果死了人了就要入刑,那这世上便只有犯罪,而不存在意外了。不过,这还是给所有人提了一个醒,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多观察,否则出了意外,就算不犯罪,也依然会有巨大的损失。

就本案而言,张海巨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被羁押一年没有任何收入,还要为案件审理付出大量人力物力,整日面临精神的折磨,再加上民事赔偿,损失难以估量。对此,张海巨及其家人表示,近期将依法向对张海巨作出批捕决定的汤阴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其赔礼道歉。

张海巨认为,对于死者一家而言,这的确是一个悲剧,但对自己一家又何尝不是呢?用普遍认知就能判断,这本身就只是一个意外,但自己却因此被错误羁押365天,整个家庭因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情感伤害。因此,自己会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各位读者对于张海巨申请国家赔偿的事怎么看呢?他能得到赔偿吗?欢迎讨论。

清洁工车库睡觉被碾身亡,司机被关一年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本文地址:http://calerie.ziyouea.com/p/22437.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凯丽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