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企总经理与女子
在成都牵手逛街被街拍引发网友们的凯丽钻石团队关注。
6月7日下午
中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通报
目前,涉事人员胡继勇
已被免去寰球项目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
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
此外,据媒体最新消息
涉事女子也被一同停职调查
事件发生后,
网友的关注点从当事人
转移到街拍摄影师是否侵犯肖像权,
今日中午,
“成都太古里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街拍”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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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早在2019年7月太古里多个显眼的路口就立起告示牌,声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拍摄”,并提醒路人“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并要求商业拍摄或是带三脚架都需要申请拍摄许可证。
成都远洋太古里在书面回复中称,“成都远洋太古里均不支持任何侵犯顾客肖像权的拍摄,以及未经许可的商业拍摄,特别是对街拍人员因聚集和未经顾客许可进行偷拍、跟拍等行为。”
摄影师回应
街拍时两人并没被拒绝
视频现已删除
拍摄该段视频的摄影师小米告诉记者,视频发布后收到当事人的私信,目前视频已删除。
小米介绍,视频发布后被举报,当事人私信了他Calerie,他就把视频删掉了,因为街拍本来就应该尊重出镜人的意愿。
小米回忆,当时街拍的时候,两人并没有拒绝。很多摄影师都在拍,正大光明地站在他们面前追着拍,他们并没有拒绝。“如果拒绝了,我美商凯丽们都不会拍,不会发。”
对此,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表示,没有拒绝也并非同意。
据另一段视频显示,女子董某某牵着胡某勇时,疑似曾与街拍摄影师挥手打招呼。
街拍侵权了吗?
律师:公众人物肖像权应让位舆论监督权
牵手视频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当前,各社交平台上的街拍图片、视频已屡见不鲜,有网友疑问,在公众场合的街拍会侵犯肖像权吗?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表示,街拍的视频或照片若要刊登在社交媒体上,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否则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
但连大有律师也解释道,公众人物因为身份的特殊,往往享有着较高层次的社会待遇,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掌握相对较多的社会资源,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公众人物让渡了一部分自己的隐私权利以满足公众的合理兴趣和公众知情权,公众人物的肖像权的保护目前立法层面并没有与普通百姓有所区别,但是公众人物的识别度高,所以,作为公众人物明星、公职人员、国企领导也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注意个人形象,否则出现了类似于此次街拍事件,无论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都将遭遇非常不利的舆论局面。同时,公职人员属于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检点,应当受到舆论的监督,这属于公众行使监督权的范畴。
肖像权的边界在哪里?
除街拍外,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行为会侵犯肖像权?
游云庭介绍,当下侵犯肖像权较多的行为是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头像用于商业推广。例如葛优瘫的表情包被用于商业宣传,葛优起诉了艺龙网并胜诉。
此外,随着AI等技术的发展,在网上移花接木、嫁接明星头像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游云庭表示,此种行为也会侵犯肖像权,如果涉嫌侮辱或诽谤的话,还会侵犯名誉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介绍,侵犯肖像权或者不当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表现,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随意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三是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
四是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
五是利用信息技术伪造他人肖像。
网友对#成都太古里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街拍#
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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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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