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决定关闭措施? 什么情况下可以封锁? 中央媒体权威回答

2022-11-29 07:05:16  阅读 50 次 评论 0 条

原标题:严禁随意屏蔽,请勿长时间屏蔽! 关于疫情防控,国家有这些规定!

国务院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疫联控机构综合小组发布的美商凯丽《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Calerie通知》“20条”措施中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防控政策,学校停课、停业、未经许可阻断交通、擅自‘静默’管理、擅自封堵、长时间不开封、擅自休息

如何理解“二十条”的这一表述,才能在什么时候执行封锁措施? 谁来划定? 怎么画线?

11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铁树斜街社区的志愿者们在工作。 北京日报照片。

1、谁能决定采取统制管理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统制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预防、控制预案防治,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予以公告。 ”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停止市场、电影院演出或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关闭、停业、停业、停课可能导致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2、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区域封闭管理?

a :高风险区域,且以单位、大楼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小组最新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域实施区域封闭; 低风险区域加强社会面管理,区域内各类人员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密集,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如何划分高低风险区? 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应将感染者居住地和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危区,高危区一般以单元、楼宇为单位,不得随意扩大。 高危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谁来确定高风险地区? 最新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显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划定,省级联防联控体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在前指挥,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3、小区、大楼的消防通道可以关闭吗?

答:不能有任何单位、个人

谁能决定关闭措施? 什么情况下可以封锁? 中央媒体权威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破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占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内不得设置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关闭或者封闭安全出口,阻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开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二十条”明确,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应当立即解封。 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提示,高危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高危区所有人核酸筛查完毕阴性,降至低危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应当及时解封。 所有高危区解除后,全县(市、区、旗)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

还提到,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以外传播风险的,会发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属于风险区域判定。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确凿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员工在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确凿的诊疗案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调查评估无非闭环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者,经调查评估认为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且既往感染的入境者。

5、如何应对“一刀切”、逐层加码的问题?

答:严格按照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追究责任

二十条措施规定,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防控政策。 严禁学校停课、停业停产、无故阻断交通、擅自“静默”管理、擅自关闭、长时间可疑关闭、擅自休诊等各种层层加密行为,加大举报、公开曝光力度,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发挥各级各类整治环节加码工作专案组作用,有效制作举报线索,收集跳槽活动,督促地方及时整治。 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系统监管,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发挥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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