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两个”期间加强返乡人员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

2022-12-16 22:43:54  阅读 94 次 评论 0 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构综发(2023 ) 113号)有关要求,指导农村社区做好当前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株变异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针对农村社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元旦、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增多、进城务工返乡人员增多等情况,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统筹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和全方位要根据疫情、病情轻重、缓急程度等匹配适当的医药保障和健康服务资源,突出重点人群管理,有序引导诊疗需求,开展分类分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最大限度保护农村居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

(一)加强“两节”期间返乡人员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 地方各级抗疫系统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抗疫系统落实责任,加强对“两个”期间探亲人员的抗疫宣传引导。 提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及时关注返乡人员信息的掌握,做好健康监测,规范返乡初期戴口罩,减少中老年人特别是凯丽环球合并基础性疾病者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 探亲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联系,由乡村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 对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进行居家治疗,提示不外出,居家期间尽量减少与家属接触。 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应当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 症状明显的,指导发热诊室就诊,高热、呼吸困难等持续多日的,及时指导并协助上级医院转诊。

(二)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 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办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健康状况。 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农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实行《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强化分级健康服务。 乡村医务人员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在线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用药指导、抗原检测等服务。 落实村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者的服务责任,特别是对无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应当配合健康监测,及时反馈乡村医疗机构。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接种疫苗。 落实《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坚持“交接到位”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提高农村地区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 承担接种任务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接种提供便利。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两个”期间加强返乡人员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深入推进农村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农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 通过乡村广播、音箱等乡民听得懂的地方语言和方式,通过新媒体传播方式,深入宣传人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广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和接种疫苗,动员返乡健康人加入村组志愿者行列走访亲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引导其尽量多聚会、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 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规律地生活,吃健康的饭,多喝水,保持良好的心态。 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和调整农村市场、庙会、文艺演出等群体性活动的规模和频次。

三、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协同分级服务作用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 各地要按照《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分级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落实。 以省内城乡医院合作关系为基础,选定省内城镇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建立与各县(市)合作机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做好基层首诊、就诊、转诊流程对高风险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人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 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治疗老年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高重症风险感染者,明确、便捷地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 实行有转诊需求的村民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实行私家车、120救护车等点对点运输。 乡镇和村应当统筹安排,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医生转诊。

(二)乡镇卫生院加快新冠提高肺炎患者就医能力。 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原则上应实现全覆盖。 应该“设置”“应该开设”。 暂时未设置的可以通过配置发热哨所、指定发热诊所等形式为发热患者提供就诊和用药服务。 发热诊所应明确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免与正常就诊患者发生交叉,医务人员应做好规范防护。 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高风险重点人群识别、处置、分类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发热、止咳、解药

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居民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公布接诊电话,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告知辖区村民,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或轮班接听就诊咨询电话,对新冠肺炎相关常见问题应明确统一清晰的回答口径。

(三)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支持,乡村医生对居家观察和治疗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中医辨证、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乡村医生要将电话告知村组群众,方便及时联系,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了解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的健康状况,根据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情况,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开药和随诊服务。

(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农村地区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作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签约村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加快提升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人群实现签约全覆盖。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持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颈,破除障碍,解决问题。

(二)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在当地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指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力配备。统筹县域内医务人员调配,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配备力度,可通过上级医院派驻医师、招募近5年内退休医务人员及增加临聘人员等方式,快速扩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逐级建立医疗卫生人员梯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发生短缺时,梯队人员立即通过驻点、巡回医疗等方式填补空缺,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开诊,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档。原则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参加社会面核酸采样服务,由当地政府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志愿者服务。

(四)加强县域内必需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加强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服务人口的15-20%人份动态储备,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省(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发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冠对症治疗药品配置清单,市级加强统筹,县域及时调度,药品供应企业保证物流配送,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不断供。加大中药应用,有条件地区可将相应药品、抗原试剂盒配置储备为治疗康复健康套餐包,向农村重症高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发放。

(五)加强设备配置和医疗健康信息技术应用。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和村卫生室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等设备的配置。要建立完善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诊疗能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乡村,尤其偏远地区应用,提升早发现、快处置能力,确保农村重症高风险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村地区运用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或建立智慧健康驿站,提高服务效率。

(六)关心乡村一线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落实绩效工资或临时性补贴政策,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总台央视记者史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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