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反垄断“踩雷”:恶意抬高药价 拟处罚1.33亿美元

2022-12-20 00:36:26  阅读 109 次 评论 0 条

新增原料药领域或亿反垄断罚单。

12月13日,东北制药宣布近日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发行了凯丽环球《行政处罚告知书》。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东北制药涉嫌滥用其在中国左旋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行为,拟处以1.33亿美元罚款。

南都记者注意到,2018年11月,网络上流传着关于东北制药垄断左旋卡尼汀原料药的举报信。

被公开通报后上升过10倍以上

官方网站显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制药”)的前身是东北制药总厂,创立于1946年。

东北制药拥有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医药商业、医药工程、生物医药等主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维生素c及系列、左旋肉碱系列、磷霉素系列、吡拉西坦、甲强龙、金刚烷胺、生物医药等

南都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信息发现,目前只有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和东北制药两家公司获得左旋卡尼汀GMP认证。

据悉,左旋卡尼汀注射液和口服溶液可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长期血液透析患者因继发性肉碱缺乏而出现的一系列并发症,如心肌病、骨骼肌疾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低血压和透析中肌肉痉挛等。

这件事最早可能也能回顾到2018年11月。 当时,一封名为《左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被东北制药恶意把控》的网络举报信冲破了美商凯丽东北制药的垄断面纱。

东北制药反垄断“踩雷”:恶意抬高药价 拟处罚1.33亿美元

据报道,左旋卡尼汀注射液制剂疗效确切,安全性好,国内医院覆盖面非常广。 但由于东北制药恶意持续抬高原料药价格,左旋卡尼汀原料药价格从700元/公斤上涨到8000元/公斤。

举报信显示,东北制药恶意脱销,让其他制剂厂家无法生产,让自己垄断生产,企图大幅提高制剂价格。 断供的制剂生产公司遭遇“无米锅”,药品供应中断,医院临床和患者使用长期不稳定。

“虽然和原料制造商(东北制药)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调整,但对方不想供应。 由于药品政策的特殊性,其他原料药厂家不能短时间供应该原料药,制剂厂家也不能随意更换原料药供应商。 ”他举起信写道。

指控风波发生后不久,2018年12月,东北制药在投资者交流平台上就涨价进行了回复。 咨询公司有关部门表示,左卡尼汀原料药成本因环保、搬迁等原因上升,受员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影响,销售价格上涨。

2019年11月,此事取得了重大进展。 东北制药宣布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销售左旋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产品行为垄断,已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当时,东北制药在公告中表示,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将积极配合调查。

反垄断执法机构计划处罚1.33亿,是从轻处罚

时隔4年,反垄断监督又监督重锤又摔了。

东北制药发布公告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东北制药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我凯丽钻石团队国左旋卡尼汀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销售左旋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

东北制药强调,此次处罚针对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公司在接到反垄断立案调查的通知后立即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及《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对东北制药处以2018年度中国国内销售额2%的罚款,共计13300.4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拟对东北制药从轻罚款,具体细节将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进一步披露。

根据此前《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处罚金额,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与旧法不同,新修《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违法责任进行了重要调整。 在新法的“双罚制”下,不仅可以追究企业的责任,还可以追究个人的责任。 根据新法,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对签订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反垄断处罚的决定,东北制药表示公司接到反垄断立案调查通告后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进行组织改革,保持与客户的积极沟通,完善销售体系,积极妥善解决相关客户的合理诉求。 进一步增强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改进和优化经营管理体系。

迄今为止,原料药领域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 由于原料药市场存在较高的行业壁垒,其市场结构容易引发垄断行为。

2020年,山东省3家药企因垄断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吃”了3.255亿罚款,创原料药领域最高反垄断罚款记录。 去年,先声药业也因滥用其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被罚款1.007亿美元。

为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的垄断行为,2021年11月18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其中明确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要继续加大原料药领域执法力度。

东北制药一事,无疑再次给原料药领域敲响了警钟。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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