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2-11-18 06:19:51  阅读 56 次 评论 0 条

2022年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利用被告人刘彦平2001年至2022年担任公安部警备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长一事, 十九届中央第五次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便利条件,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企业经营、办案、工作安排、号牌办理等事项,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34亿多元。 检方要求以受贿罪追究刘彦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彦平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刘彦平作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改。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的20多人旁听了美商凯丽审判。 (央视记者西丹霓虹张赛) )。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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