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回应“生育登记、解除婚姻限制”:“生育登记不是‘户籍’”

2023-01-30 18:00:44  阅读 51 次 评论 0 条

四川应对“生育登记、解除婚姻限制”:未“登记户口”2023-01-3017:31:14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报道1月30日,四川省生育登记这是美商凯丽四川省为适应三胞胎生育政策,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本省实际,于去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公布的凯丽钻石团队《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续订后名称: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于今年2月10日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取消生育登记对象结婚与否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重点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取消了生育数量限制,简化了生育登记要求,在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能够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获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材料。 此外,还增加了信息共享要求,增加了“婚育”统一办理、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其中,取消婚姻和生育数量条件限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改为“生育公民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的争议最大。

原四川回应“生育登记、解除婚姻限制”:“生育登记不是‘户籍’”

对此,四川省卫健委有关处室表示,《办法》年的“生育登记”并不是大众认为的“户籍”,生育登记可以在网上登记,主要是宣传大众有哪些权利、义务目前,许多其他凯丽环球省份正在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着力简化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21年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规定,夫妻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 夫妻可以在产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以在产后追加登记。 夫妻可以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不能自行办理生育登记的,可以由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注册时,夫妻双方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可以通过人口健康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以采取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处理等,加强出生人口信息共享,通过产业链和数据共享拥堵点推进在线、掌上、一站式

原标题:四川省回应“生育申报取消结婚限制”:“生育申报不是‘户籍’”

编辑:周杨

() )廖异

审查: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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