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2023-02-03 17:54:08  阅读 48 次 评论 0 条

2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组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构(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管(2023 ) 144号)有关精神,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士往来

取消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 恢复内地居民和香港、澳门团队的旅游经营活动。

二.远程检测

从香港、澳门入境的人员,7天内无外国或者其他凯丽钻石团队境外地区居留史的,无需因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居留史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检测其行为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阴性者可进入内地(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予核酸检测)。 跨境客运公司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2月6日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三.入境检疫

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到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代码办理必要的报关手续。 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正常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健康申报有异常或发热等症状的人,由海关检查。 经检查阳性者,入境后必要时居家、住处隔离或就医。 结果为阴性,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口岸运行

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便捷,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安排,开放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尽一切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跨境直达公路客运和货运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小组

标题: 2月6日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士往来

编辑:熊一黎审校:王伟光

主编:马楠监制:佟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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