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今日凌晨出狱,权利与法律面前的普通人

2023-05-27 12:03:37  阅读 84 次 评论 0 条

“大学生掏鸟案”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其主要的争议点就是凯丽环球很多人认为一个大学生掏了凯丽钻石团队几只鸟就判了十年,而一些省部级官员贪污几千万也才判了十多年,相比之下网友感觉对这个大学生的处罚多少有些重了。

不管怎么说,从法律层面讲既然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自然就要依法执行。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在当今现实背景下掏鸟案与一些个别领导干部的贪腐案件对网友从心理和情感层面上出现的一些冲击和波动。

首先我们先梳理一下掏鸟案的过程。

事情发生在2014年,闫某某和同村的王某某掏了十几只鸟拿到了网上售卖,当时正是QQ很火的时候,闫某某就通过QQ和群等方式在网络上发布了出售活鸟的信息。分别以不同的价格卖出了一些鸟,据说过程中死亡了一只,获利一千多元。

这个事情引起了当地森林公安民警的注意,在闫某某第二次又掏了几只鸟准备销售的时候,被赶来的森林公安民警发现,次日两人就被刑事拘留。当年两人就被批准逮捕。

2014年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后,两人因犯非法收购、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获刑十年半和十年。这个事情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和网民的极大关注,给很多人都深深的上了一课。

从当时来讲,大部分人都认为捕捉几只鸟就被判这么多年,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一审判决之后闫某某的家人继续申诉,2016年4月26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诉,2016年7月1日闫某某的家人和律师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同期各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引发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了深入调查。

这个事情的争议之所以这么大,主要还是来自于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刑罚设置过重的质疑,其中有法律专家提出的意见,也有来自于媒体和公众的质疑。

同时也有人指出大学生掏了十几只鸟判了十年,副省长贪污几千万也判了十几年,这其中是不是对大学生掏鸟的处罚过重了这样的问题。

2015年12月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某某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郭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今日凌晨出狱,权利与法律面前的普通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某某利用担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北稻花香集团、宜昌富连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企业改制、改变用地性质、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79.265万元。

类似的贪污腐败案例有很多,贪腐金额也一个比一个大,相比于大学生掏鸟,这些人的处罚一般也都是判刑十几年甚至更久。

对于几千万和贪污数字和几只鸟比起来,显然这个贪污的巨款更能够刺激大众的神经,于是也就有了对掏鸟案件处罚过重的诸多质疑。

法律终归是法律,既然有了法律的制定,就需要按照这样的法律来执行。普通人在法律面前需要做的就是守法和学法。这件事情的背后还是对法律的无知,不知道这样做会犯法,才引发了这样的结局。

在掏鸟和贪污的两种案例中,一个是对法律的无知,不知道这样做会犯法,一个是明知道这样做犯法,却还是要这样做。不管是哪一种,只要触犯了法律,就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给我们普通人的警示就是要更多的去学习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避免这样因无知引发的事情再次发生。

时间过得很快,如今闫某某刑满出狱。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闫某某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了减刑。

今天当这个掏鸟案的事情再次被提起,对于事情背后值得大家思考和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特别是普通人,不能够拿无知当个性。很多时候我不知道,我不懂这样的事情很容易让普通人陷入泥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喊了很多年,如今正在逐渐的被实现。过去我们想都不敢想很多省部级的大官会在法律面前低下头、走进监狱。今天,权利在逐渐的透明,法律在有效提高。不管多大的官,触犯了法律就要和普通人一样接受审判。

这对普通人来说是好事,只有真正的人人平等了才能减少特权的出现。越是这样普通人就越应该学习法律,使用法律。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学习好法律,让它成为保障普通人权利、维护普通人利益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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