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惩治“按钮伤人”! 网络暴力被写在两份高工报告里 你有什么意图?

2023-03-08 19:09:51  阅读 76 次 评论 0 条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报告。 南都记者注意到,两份报告都提到了网络暴力,这也是有关网络暴力的美商凯丽内容首次出现在最高检查工作报告中。

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明确“网络暴力”的Calerie法律定义。 平台企业应当履行与其技术力量和商业经验相适应的处置义务,鼓励当事人及时应对和便利,设立反网络暴力算法独立专家委员会等。

有专家认为,网络暴力不仅受到双高报告的关注,更受到代表委员关注的是,在网络暴力涉及个人信息泄露、人格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网络暴力防控无疑是网络行为规范的重点工作。 专家建议加大对施暴者的处罚力度,需要行政机关加强网络行为规范,司法机关支持受害者维权。

网络暴力被写入两份高职报告,最高检查报告最先提交

3月7日,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处理一起女性收快递谣言出轨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立案,推进自诉公诉转换,确立网络人格权保护公诉原则。 坚决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严厉起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4万人。

据南都记者报道,“取快递的女性被传言的出轨事件”发生在2020年7月。 杭州的吴先生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与何某拍了一部《富婆偷情快递小哥》的电视剧。

随后,吴先生向余杭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诽谤罪造谣者依法惩处。 2020年12月26日,浙江省检察院通报杭州的“收女子快递造谣”案显示,郎某、何某因在网上诽谤他人被余杭警方立案侦查,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 2021年4月,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坚决惩治“按钮伤人”! 网络暴力被写在两份高工报告里 你有什么意图?

该案承办检察官、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孔凡宇对南都记者表示,该案之所以变成公诉,不仅是犯罪嫌疑人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权,还通过网络让广大公众产生了不安全感,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感降低,恐慌情绪随之上升在这个层面上,犯罪嫌疑人严重危害了网络社会秩序。

根据我凯丽环球国法律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自诉案件才能转化为公诉案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程喆表示,尽管如此,公权力机关仍然履行着对网络暴力受害者的保护义务,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固定证据、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帮助受害者自诉。 如果网络暴力受害者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止令”,法院也应当进行审查,及时作出裁定,要求施暴者停止侵权行为。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这是有关网络暴力的内容首次出现在最高检查报告中。

对此,程喆表示,随着网络信息社会的发展,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网络暴力对受害者的现实生活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另外,网络暴力也涉及个人信息泄露,人格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网络暴力防范也是网络行为规范的重点工作。

立法、技术、企业责任……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应对网络暴力

据南都记者整理,网络暴力相关内容也出现在《最高法报告》中。 审理“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混合大米之父”袁隆平等荣誉案件,维护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屡见不鲜,有的引发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据南都报道,去年7月,杭州女孩郑灵华因染粉红色头发在网上遭受暴力,患上抑郁症,于今年1月自杀。 去年10月,一位老师在网络课上遇到“爆料”(陌生人进入网络课堂用语言辱骂、共享屏幕干扰课堂播出扰乱课堂秩序),兴奋地被迫退出直播课程后,因心肌梗塞独自一人

在这个网络活动痕迹越来越透明的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舆论风暴的焦点。 随着网络暴力侵害的不断凸显,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应对网络暴力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表示,目前网络暴力现象屡禁不止,无法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主要是从法律层面对网络暴力缺乏准确界定和清晰可操作的司法解释,没有专门立法,网络平台对流量利益也缺乏保障为此,他建议明确“网络暴力”的法律定义,完善法律概念,界定网络暴力细分行为; 《反网络暴力法》; 确保落实网络平台、MCN机构和相关个人的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也提出制定应对网络暴力专项立法,对网络暴力的定性、类型、违法主体的确定以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网络平台审查、监督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吴碧霞带来的建议更加重视平台企业的责任。 她主张,平台企业必须履行与其技术能力和商业经验相符的处理网络暴力义务,鼓励当事人及时应对和便利。 基于现有法律,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快网络暴力行为的处理速度,为受害者和普通网民提供便利化的违法线索,而且要及时判断和处理,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危害升级。

网络暴力对策也许还可以依靠技术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朱松纯建议组建平台算法治理独立专家委员会,发挥人工智能技术效率优势,制定网络生态评价标准,以全国人大推动网络治理立法进程加快。

专家建议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

公开资料显示,并不是所有的网络暴力事件都能得到“收快递的女性被谣言出轨事件”那样的处理结果。 ——南都记者在这5年间整理了30起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网络暴力案件的裁判文书,只有这个案件由自诉变成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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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原告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表示,网暴案件想要实现刑事自诉转公诉,前提是当事人所遭遇的情况能进入刑事自诉的流程里,“现在我们遇到的很多案子,可能连刑事自诉都很难立起来,那就更不可能进入自诉转公诉的程序了。”

针对这一问题,她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一是在立法和实践中适当放宽对这一类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二是在刑事自诉转公诉的程序方面,应通过立法对二者的衔接和处理情况进行明确规定,构建起符合司法实践要求的自诉转公诉程序衔接机制,进而为这类案件的适当处理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尽管网暴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开展“清朗”行动等治理网暴,但其依然屡禁不绝。有必要加大对施暴人的惩处力度吗?

郑晶晶直言,总体来看,当前法律法规对于网暴事件中施暴者的惩治力度“是比较轻的”,有必要加大对网暴事件中施暴者的惩治力度。

“现在大部分网暴事件受害人都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而在民事诉讼中,很多施暴人作为侵权行为人。即使他们最终败诉,付出的代价也就是不痛不痒地道个歉,再加上一些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而且这一金额也不会很高。”

网暴受害者取证难、立案难、难以穷尽网暴者等维权困境一直存在。程啸认为,对于网暴案件,他认为,不仅需要公民有维权意识,还需要行政机关加强规范网络行为、司法机关支持受害人维权。

南都两会报道组出品

采写:北京新闻中心记者樊文扬孙朝实习生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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